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落地生根,切實加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質量,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宣部等2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衛疾控發〔2016〕77號)和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教黨〔2018〕41號)的工作要求,高校需每年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健全篩查預警機制,及早實施精準干預。
為了提高日產精品區至六區在線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掌握全校學生的心理狀態變化,做好新生普查和重點學生群體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及時跟蹤干預,結合日產精品區至六區在線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重點普查對象
1.入學新生;
2.特殊家庭需要關注、幫助的學生;
3.學習困難的學生;
4.患有疾病的學生;
5.家庭出現重大變故的學生。
二、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1.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對各院系部心理專員開展心理普查的培訓工作。
2.各院系部積極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普查工作
(1)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測評對象的基本信息,由中心輸入到測評系統,方便學生登錄測評。
(2)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在教室集中進行線上測試,不可讓學生代為施測,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據安排進行指導與檢查。
(3)要求學生依據自身情況如實作答,不可虛假填報。
(4)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進行結果的統計和篩查,并將測試結果和分析報告向各院系部反饋。
(5)各院系部對篩查出的預警學生進行約談并填寫心理談話記錄表,將出現嚴重預警的學生情況及時上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中心做出診斷,選擇進行長程心理咨詢或者轉介。
(6)各院系部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對心理異常的學生進行重點關注并定期追蹤回訪,預防和減少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
(7)各院系部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對普查結果、出現預警學生信息以及談話記錄進行整理歸檔。
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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